姚敏勇 | 从“罪魁祸首”说到“气死语文老师”:与商昌宝先生商榷
来源:2019年第6 期       作者:姚敏勇   时间:2019-07-19

 

近读商昌宝先生大作《鲁迅与周作人兄弟失和:都是女人惹的祸?》(《名作欣赏》2018年第12期,以下简称“商文”;全文见本公号本期第四篇),有些想法。这些想法源于我的职业习惯。我是退休中学语文老师。长年的“语文教学”职业习惯至今还纠缠不弃,所以当我以“语文”视角观照“商文”时,发现其在“语文”方面存有一些毛病,现陈述如下,并请商博士教正。

“商文”“语文”之病表现如下:

用词不当

病例:“商文”第四部分小标题“罪魁祸首是鲁迅”。

小标题中“罪魁祸首”一词使用不当。“罪魁祸首”是个感情色彩很强烈的贬词。为强化贬义,构词采取了同义重复,罪魁即祸首。“罪魁祸首”,《现代汉语词典》释为:“罪恶行为的首要分子。”这个解释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犯有“罪恶行为”,二是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既然这个词指向犯有罪恶行为人员中的首要分子,那么它怎么可以用在“鲁迅”身上呢?在“兄弟失和”的语境中,即使退一万步说鲁迅有“窥浴”和“听窗”之事,也无法扣上“罪魁祸首”的大帽。因为“窥浴”和“听窗”虽有伤风雅,但尚未越出道德范畴,岂论“罪”耶?更何况是“祸首”!

也许“商文”作者要说,你怎么只看标题不看论析呢?说的也是。那我们看看“商文”的论析。第四部分共有4段:第一段启下;第2段说鲁迅思想上反传统而生活上又那么传统;第3段说鲁迅太在意故家的传统;第4段是结论。细读“商文”第四部分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都无法寻觅到鲁迅“犯罪”的一丝一毫事实。连丝毫“犯罪”事实都没有,何以说“鲁迅”是“罪魁祸首”呢?

其实第四部分的全部论析“商文”都归纳在“结论”中。这个“结论”是:“直接导火索可能是因为羽太信子,但是根源毋庸置疑地在鲁迅这里,是他思想里无法克服的传统毒素,遗憾地毁灭了他们兄弟的情谊。”如果借用“商文”小标题的造句,那么这个“结论”可以概括为:“罪魁祸首是传统毒素。”从语法角度看,这句话中的“罪魁祸首”用词没有错。为什么“罪魁祸首”用在“鲁迅”身上不当,而用到“传统毒素”则可以呢?这是因为现代汉语中的“词”,除了需要辨识它的感情色彩之外,还要把握它运用的对象、范围、尺度以及迁移等因素。像“罪魁祸首”这个词,其本义施用的对象为犯有罪恶行为的首要分子,因此用在“人”身上,定要考虑这个人是不是犯有罪恶行为,是不是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可见“罪魁祸首”加诸“鲁迅”身上显然是大错特错!而这个词在运用过程中又有了变化,发生“迁移”,从“人”延伸到有形或无形之“物”,其运用范围扩大了。如“赌博是他破产的罪魁祸首”,“幽门螺杆菌是胃癌的罪魁祸首”。一般而言,凡是不好的“物”,扣上“罪魁祸首”一词均无大错。因此说“传统毒素是罪魁祸首”在用词上是恰当的。

概念违反同一律

病例:“商文”第四部分使用“传统”这一概念共有四次:(1)他不是在思想上决绝地反传统吗?(2)为什么在生活上又那么传统?(3)作为周家长子,鲁迅太在意这一身份,太想恢复故家的传统。(4)鲁迅兄弟失和……是他思想里无法克服的传统毒素。

“商文”第四部分出现的四个“传统”,(1)既指“传统”的内涵(封建)又指“传统”的外延(封建的思想、文化、道德、迷信、习俗等);(2)只指“生活”方面世代相传的一些因素,属于“传统”外延中的一部分;(3)是指封建家族制,也是属于“传统”外延中的一部分;(4)在“传统”后加了后缀词“毒素”,指的是“传统”中有害的东西,属于“传统”的内涵。可见“商文”在第四部分论述“兄弟失和”的同一语境中,其运用的四个“传统”概念,从内涵到外延均不相同。形式逻辑指出,在同一思维论断过程中,同一个概念必须保持同一性,亦即保持确定性。这就是运用概念要遵守的同一律。“商文”明显地违反了概念的同一律原则。

概念不同一,它导致的必然结果是判断和推理不正确。以第二个“传统”为例。第二个“传统”,从上文看,指的是“兄弟怡怡”,由此得出的第一个判断为:“兄弟怡怡是生活上的传统。”而从下文看,“商文”把它包含在“传统毒素”之中,因而得出的第二个判断为:“兄弟怡怡这个生活上的传统是传统毒素。”由这两个判断推理得出的结论是:“所以,兄弟怡怡是传统毒素。”很显然这个结论不是真的而是假的。因为“兄弟怡怡”这一“传统”虽然精华和糟粕并存,但更多地指向精华。如相传的“兄弟同心,其利断金”,说的就是兄弟同心同德可以夺取事业的胜利。这是迄今为止我们还要发扬的优秀传统之一,怎么能说是“传统毒素”呢?与此同理,由“故家的传统”得出的判断和推理也不是真的而是假的。我国不是在倡导和弘扬“家和万事兴”吗?“四世同堂”“五世同堂”不是令人称颂吗?“商文”简单地把“兄弟怡怡”、把“家族集居”归结为“传统毒素”,从逻辑角度看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其根源在于运用概念不同一,违反了概念同一律。

论据无法推导出结论

病例:“商文”第二部分一开头摆出了两条“论据”——

“论据A”:信息来源是鲁迅与周作人的学生章廷谦,又名川岛,他曾目睹周氏兄弟大打出手,他曾经对鲁迅博物馆的工作人员说:“周作人的老婆造谣说鲁迅调戏他。周作人的老婆对我还说过:鲁迅在他们的卧室窗下听窗。”他随即补充说:“八道湾后院的房屋,窗户外有土沟,还种着花卉,人是无法靠近的。

“论据B”:作家台静农对作家舒芜讲过:周作人在北京西山养病时,鲁迅替周作人卖一部书稿,稿费收到了,鲁迅连夜到后院去通知羽太信子。不料后来羽太信子对周作人说鲁迅连夜进来,意图非礼。

“结论”:上述材料显示,鲁迅看兄弟媳妇洗澡的事,应该不会是空穴来风。

议论文写作常识告诉我们,“结论”是建立在“论据”基础之上,是由“论据”推导出来的必然结果。以此来察看“论据A、B”能不能推导出“商文”“结论”呢?

先说“论据A”。A引了川岛的话。川岛之言在周作人老婆说的“鲁迅调戏她”前很肯定很明确地加了一个限制词叫“造谣”。什么叫“造谣”?造谣就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捏造消息”(《现代汉语词典》)。可见,“调戏说”(或曰“窥浴说”)是周作人老婆捏造出来的,是无中生有的。至于“听窗说”又分明是“谣言”。因为川岛说周作人卧室的窗外有土沟、花卉,“人是无法靠近的”。而川岛的原话说得更确定:听窗“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由此可见,“商文”出示的“论据A”,其意思很明确,周作人老婆说的“调戏”(窥浴)和“听窗”都是她的谣言,都是捏造出来,都是无中生有,都是不足为信的。既然“论据A”说“窥浴”和“听窗”是无中生有,“商文”怎么可以从这一“论据”推导出“确有”的“结论”呢?“论据A”是无法推导得出其“结论”:“鲁迅看兄弟媳妇洗澡的事,应该不会是空穴来风。

再说“论据B”。“论据B”引台静农的话。这段话转引了羽太信子“说鲁迅连夜进来,意图非礼”。那么,羽太信子的话能让人相信吗?首先,羽太信子的“话”与“事”有距离间隔。羽太信子是“后来”说的话,也就是说所谓的“意图非礼”之事在发生之后若干时间才说的。时间的距离对羽太信子话的真实性打了很大的折扣。其次,台静农在转述羽太信子话时用了“不料”一词,明确地表达了他对羽太信子话的质疑和不信。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是,羽太信子的话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这说明羽太信子的话是“口说无凭”。羽太信子向丈夫说的私房话(枕边风),又缺乏任何凭证,我们怎么能相信呢?总之,“商文”引台静农的话无法佐证“窥浴说”的真实性。它虽然没有“论据A”明确指出“窥浴”是羽太信子造的谣言,但其意向也是十分确定的,即羽太信子说的“意图非礼”不可采信。

综上所述,“商文”摆出的“论据A和B”都否决了羽太信子的话,都否决了“窥浴说”。因此,由“论据A和B”推导出的“结论”只能是:“上述材料显示,鲁迅看兄弟洗澡的事,应该是周作人媳妇羽太信子造的谣言,不足为信。”可见“商文”得出的“结论”是“论据A和B”无法推导出来的,是个伪造的“结论”,假的“结论”。

以上我从语法、逻辑和论据与结论的关系等方面对“商文”加以评点。除此之外,“商文”还存在着强词夺理、前后矛盾、任意生发等弊病。举个显例,如“商文”第四部分写道:鲁迅“如果不买大宅院,就不会撞见兄弟媳妇洗澡或云雨了”。“买大宅院”与“撞见”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联,“商文”岂不是在强词夺理吗?另外,“商文”前文说“听窗”,这句话却说“撞见”,前后互相矛盾。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商文”还说“撞见……云雨”,难道周作人夫妇行房事是敞开的吗?所谓“云雨”云云连羽太信子都不敢胡说,“商文”是凭什么知悉的呢?这不是胡编乱造、任意生发吗?凡此种种,从“语文”角度说,是“商文”作文不严谨的表现。

走笔至此,我在想“商文”如此草率作文是否是个案?正在书写时,我读到了《扬子晚报》以整版篇幅刊登的“气死语文老师”的报道。原来无独有偶!

语文老师为何要“气死”?缘于电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这部当红的电视剧的剧名取于宋代李清照的词句,虽显冗长,但也显得儒雅而有文气。这样一部儒雅而有文气的电视剧怎么会“气死语文老师”呢?原来该剧台词闹出了大量语病:(1)用典不当,(2)用词不当,(3)语义重复,(4)语义矛盾,(5)错误用字。比如,“用词不当”,剧中人物顾廷烨说:“若是我三弟弟胜于我,自然是应该他来继承大统。”“大统”一词运用不当。在当时社会一个世家公子口出“大统”岂不要被杀头么?还有像“错误用字”。病句:“满城文武”,应作“满朝文武”;病句:“苍天厚土”,应作“苍天后土”。以上《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出现的“用词不当”“错误用字”,都不是艰深的词和字,足见其“语文”之病的严重了。

我想从“商文”到电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出现的“语文病”绝不是“个例”。它们所折射出的是当下社会“语文生态”恶化的现状:读白字、写错别字、用词不当、生造词汇、病句频出、不讲逻辑、议论强词夺理等这些“语文病”几乎随处可见。如此种种怎么会不“气死语文老师”呢!

“气死语文老师”彰显了语文老师对当下社会“语文生态”驳杂不洁状态的忧虑和愤懑,令人敬佩。但是如果我们从深层次去探究,社会上“语文生态”现状与中学语文教学是不是有千丝万缕的关联呢?语文老师应该知道,从“商文”到《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出现的语病,都是属于语文基础知识和语文基本功训练的范畴,是语文教学责无旁贷的事。由此我要请教语文老师:现在语文课堂上,还教学生写字、识字么?还教辨词造句么?还教语法,还教逻辑,还教修辞么?如果这些语文基础知识和语文基本功训练在语文课堂上正在逐渐淡化乃至消退,那么那些未经过“语文”严格训练的学生以后走上社会,怎么可能正确地运用母语,正确地运用“语文”呢?所以我这个已退休的语文老师建议我的同行们,且慢“气死”,而是在勇敢地揭示社会上“语文生态”中污染不洁现象的同时,还要躬身自问:当下的语文教学有没有出现什么偏差?在语文教学中是不是需要加强语文基础知识和语文基本功训练?

最后,我还想对“商文”论及的“兄弟失和”说一点看法。

在周氏“兄弟失和”的研究中最难破解的是所谓的“窥浴说”和“听窗说”。“窥浴说”和“听窗说”都出于同一个人,即周作人媳妇羽太信子之口。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问题在于羽太信子所说的“窥浴”和“听窗”是真的吗?有没有实证和旁证呢?

对于“听窗说”,我们完全可以认定羽太信子说的话是信口开河,是无中生有,是谣言。我想这也是毫无疑义的。为什么?因为有实证。据曾居住过八道湾的川岛说,周作人卧室“窗外种满了花木”,要“听窗”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再说按照常识,“听窗”的人总是轻手轻脚,而又隔着一道花木,再隔着一堵厚墙,卧室内的人能觉察到外面有人在“听窗”吗?可以肯定地说,所谓“听窗”是羽太信子凭空捏造的谣言,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困难在于如何看待“窥浴说”了。“听窗说”因为有据可查容易破解,但“窥浴说”却难了。羽太信子口说鲁迅先生“窥浴”,根据何在?有实证吗?有旁证吗?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们对羽太信子说的话,信以为真还是信以为假呢?这确乎是一道难题,一道测试听者“智商”的难题。要破解这道难题,需要专家学者具备大智慧和高智商。川岛是亲耳听到羽太信子说“窥浴”的人。他听后明确表态:“周作人老婆造谣说鲁迅调戏她。”“造谣”一词,是川岛对羽太信子说的“窥浴”的明确判断,是川岛在听了羽太信子话后经过自己大脑理性思考后的清醒认识,是川岛大智慧和高智商的显现。因为从羽太信子说别人偷看她洗澡这件事本身来看,只有她一个人说,没有任何证据,一个有理智的人能贸然相信吗?况且凭着川岛对说话人的品格习性的充分了解(川岛与周氏一家很熟悉),他不会不知道说话人的意图和目的。

面对迷雾浓重的“窥浴说”要破解确乎有一定难度,但对于具备大智慧和高智商的“鲁研”专家学者而言也并不如“蜀道之难”。他们有一双孙悟空一般的火眼金睛能穿透迷雾,把“窥浴说”的真相看得一清二楚。我国有句良言叫“谣言止于智者”。唯有大智慧高智商的人方能阻断谣言,才会不信谣不传谣。“鲁研”界有的是这样的智者,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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